pos機不能掃碼支付,3月1日起不能用個人支付寶

 新聞資訊2  |   2023-06-06 09:11  |  投稿人:pos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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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1、pos機不能掃碼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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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月1日起不允許私卡、私寶、私微收取營業(yè)款了

央行于2021年10月出臺《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yè)務管理通知》印發(fā)【2021】259號:劃重點:

1、POS收單實行“一機一戶”的嚴格管理,3月1日起經營款通過聯結對公戶的POS機收款了。 POS機不允許聯結私卡經營性質的款了

2、限制個人收款碼(即個人支付寶二維碼和微信二維碼)遠程收取經營款:

對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其收款碼(支付寶二維碼和微信二維碼)要進行分類管理,區(qū)分個人和特約商戶,有經營活動的劃入特約商戶范圍,各個終端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單位支付寶二維碼和單位微信二維碼),并按照特約商戶條碼收付款進行嚴格管理 。

即:個人收款碼(支付寶二維碼和微信二維碼)不得用于經營收款

3、該規(guī)定從2022年3月1起執(zhí)行

4、各個經營主體應在3月1日前申請單位支付寶和單位微信,來收取經營款項,不再用老板個人的支付寶或微信收取經營款項了

5、3月1日后是私卡、私寶、私微,再也無法隱瞞未開票收入進行偷逃稅了

二、3月1日起個人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yè)務被嚴格核實身份及資金的合法性

央行于2021年10月出臺《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員會 令〔2022〕第1號,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劃重點:

1、自然人單筆5萬元以上的現金存取業(yè)務被辦理的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核實身份和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的核實

商業(yè)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zhèn)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yè)務的,應當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2、該規(guī)定從2022年3月1日起執(zhí)行:

3月1日起,老板的私卡存現取現也受到了嚴格的監(jiān)管

三、私卡私寶私微收付款被嚴格限制后對企業(yè)的影響

1、只要是經營款項,無論是開票收入,還是未開票收入,對款項的收取入口進行嚴格的控制,只能通過對公的POS機,只能通過單位的支付寶或微信收款了

2、這樣一來,堵住了未開票收入不入賬偷逃稅款的漏洞

3、這樣一來,對電信詐騙、洗錢、行賄受賄的腐敗行為得到了很好的管控

4、3月1日起無論是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還是收錢付錢的經營主體,還是個人,都應嚴格遵守,對公平稅負、凈化營商環(huán)境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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